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物理治疗类及电子仪器类医疗器械零售环节经营行为,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和用械安全有效,近日,辽宁省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理治疗类及电子仪器类医疗器械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将历时一个月,整治范围包括辖区内有关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及各类医疗器械体验店和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含有物理治疗及电子仪器类医疗器械的零售经营企业。整治内容包括:针对以“免费体验”的经营方式进行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违法行为;非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方式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严查无许可证(二类备案凭证)经营物理治疗和电子仪器类医疗器械产品违法行为;检查有证企业是否符合经营许可条件,是否存在扩大经营范围的行为;检查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购、销、存记录是否齐全,所经营的医疗器械是否取得注册证、是否从合法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宣传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以及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进行违法广告宣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