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两名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员从海南省食安办领取了28.9万元举报奖金。这是《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发出的单笔最高奖励。根据举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获了一起经营无中文标签葡萄酒案,罚款近200万元。
为鼓励公众广泛参与举报有害食品,2012年,海南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主要针对举报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50万元。2014年,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将2009年制定的《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对药品有奖举报最高奖励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与食品有奖举报最高奖励标准一致。
通过广泛宣传举报奖励办法,海南省已经形成了公众广泛参与、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的良好氛围,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提供了有力支持。2014年至今,该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总共兑现举报奖励97笔,奖金总额84.7万元。其中,2014年发放4万元,2015年发放38万元,今年累计已发放42.7万元,奖金数额超过前三年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