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焦红在南京出席了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NDPE)2015年学术年会,并作了《关于药品管理法修订的几个问题》的主旨演讲。
现行《药品管理法》于1985年施行,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组织开展第二次全面修订。
焦红指出,本次修订《药品管理法》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管理的新精神,适应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需求不断提升和建立最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制度的需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障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靠,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医药强国之路的建设。认真总结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经验,积极探索药品安全工作规律,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科学、高效、透明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构建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全面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焦红表示,本次修法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国际先进经验为借鉴、以国情为基础、以创新为驱动的主要原则,目标是制定出一部能够更好地体现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和发展趋势的良法,不仅理念更加先进,实现从药品“管理”到药品“治理”的转变,坚持全程治理、科学治理、分类治理、责任治理和社会治理;而且制度要更加完善,既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又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还要保证机制更加健全,建立起激励与约束、褒奖和惩戒、自律和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