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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机制
时间:2016/01/18  来源:中国医药报: :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间衔接与配合,提高监管工作效能,近日,山东省食安委全体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资源共享与合作,实现监管无缝衔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意见》由省食安办牵头,会同省公安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共同研究制定。山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越男介绍,加强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监管,建立和完善全程监管体系,是贯彻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必然要求。威海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推行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模式,推动部门间的监管合作,进一步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取得了良好成效。在201510月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上,这一模式受到广泛关注。为此,山东省食安办等八部门研究起草了《意见》。

    《意见》要求,一是构建全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责衔接,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兽医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收贮运行为监管对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二是构筑资源共享平台。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和风险交流合作,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和经验交流,建立研讨、宣传和培训合作机制。三是要强化监管执法联动。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和统一行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各部门与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投诉举报和情报信息研判,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各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力度,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市县两级政府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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