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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推行食品安全救助保险
时间:2016/01/18  来源:中国医药报: :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以政府财政出资、保险机构联合承保的方式,推行“食品安全救助保险”,为全市范围内缺乏责任主体及责任主体难以把控的群体性餐饮事故“买单”,事故中伤亡的受害者每人最高可获赔15万元。

    按照已经出台的《宿州市食品安全救助保险方案(试行)》,该市政府首先把广大农村的红白喜事等群体性就餐活动,以及城市里的大排档、流动餐饮摊等缺乏责任主体及责任主体难以把控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作为启动项目,推行“食品安全救助保险”。在保险责任明确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最高可支付估损金额50%的预付赔款。对医药费不设分项限额,在15万元之内都可以赔付。同时,宿州市政府还将通过市场化手段将保险范围逐步扩大至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流通、消费单位。对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明确,特别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领域和风险较高的环节,则鼓励其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府实行以奖促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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