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云南省政府出台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时间:2015/12/21  来源:中国医药报: :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云南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意见》指出,要从健全监管体系、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制度、提升应急保障反应能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5个方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云南药品监管体系,加强行政监督、稽查执法、技术支撑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大案件侦破查处、广告监测与查处、药品安全性监测的监管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基层监管体制改革,构建起“专兼结合、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全品种、全链条药品电子监管;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继续实施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药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监管、行业准入与退出等挂钩。

    《意见》要求,要落实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和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将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导体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机制。

    《意见》强调,要通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药品认证和审评能力、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能力,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药品违法行为,多措并举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推进社会参与监管,发挥行业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在做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以监管促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促进产业发展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医药产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

    目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印发了征求贯彻《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下一步将根据云南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监管部门职责,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张宏柱  李江映)

©  201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14021139号

推荐使用IE8以上、Chrome、火狐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