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15/09/0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101日起施行,按照对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监管的要求,为确保相关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避免因保健食品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而误导消费者,保护公众健康,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总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已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申请人应当于20151231日前申请变更;自201651日起,不得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

©  201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14021139号

推荐使用IE8以上、Chrome、火狐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