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山东利民大药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专门成立执业药师、执业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积极参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的“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活动中,企业质量负责人详细讲解食品、药品、保健品辨别和使用方法,以提高公众食药安全认知水平,增强其防范假劣食品药品意识。据悉,该公司十几年来坚持宣传安全用药,并多举措、多方面夯实质量基础,确保让群众吃上安全药、放心药。
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以制度为纲,规范经营,在药品质量管理上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公司内部成立监督管理部门,对购、销、调、存环节层层检验,从进货渠道、验收入库、药品储存,到销售和售后服务都设有专职人员负责。公司还积极参与药监部门举办的诚信“3·15”药品打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各种活动,提出“永不出售过期药品,过期药品以旧换新”服务承诺,坚持回收过期药品15年,在药监部门监督下统一销毁,累计销毁药品达6万余盒,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当地许多人吃药、用药都把利民大药店当作首选,“买药到利民放心”在当地深入人心。该公司在全市提出并履行“出售假药赔偿一万”的质量承诺,多年来从未出售假药,树立了良好企业形象。
该公司在历次省、市药品质量抽检中合格率达100%,先后荣获国家级“诚信单位”“全国百强连锁药店”“山东省最佳零售药店”“山东省医药商业综合实力三十强企业”“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市级免检单位”等荣誉称号,年销售额突破1.8亿元,获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