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3日,印度商工部公布了对华阿莫西林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决。中国相关出口企业获得的税率如下:
中国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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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裁倾销幅度(美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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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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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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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长盛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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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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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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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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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国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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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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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三水阿莫西林正式立案发起反倾销调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及时召开了应对工作会议,发挥贸易摩擦“四体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该案的应对工作。涉案的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长盛制药有限公司和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积极参加了该案的倾销抗辩,并委托医保商会统一组织行业无损害抗辩。
在应对过程中,医保商会组织开展了中印阿莫西林产业市场竞争状况和损害数据分析,提交了无损害抗辩书,积极配合涉案企业的倾销抗辩,最终大幅削减了反倾销税率幅度。特别是针对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应诉过程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了积极交涉,为该公司争取到了单独税率,维护了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医保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