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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严控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医药制造项目
时间:2017/02/17  来源:中国医药报: :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方案》提出,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严格控制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的医药制造项目。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实行节能减排十分必要。《方案》提出,要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实施行业、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的部分省市实施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在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对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加强我国境内重点跨国河流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分区域、分流域制定实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锅炉、造纸、印染、化工、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领域限期整治方案,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钢铁、建材、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据悉,20154月,国务院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就指出, 在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此外,《方案》将“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各省(区、市),提出了主要行业和部门节能目标,明确了“十三五”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学恭表示,制药工业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成分复杂,有机物种类多且浓度较高,pH值变化大,气味重,色度深,处理难度较大。

      “七大流域区域的化学原料药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政策,严格控制一类污染物、难降解污染物的产生量,确保达标排放。”中国化学制药协会环保专家张道新高级工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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