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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9家药店试点供应慢性病药品
时间:2019/11/18  来源:中国医药报: :  

  “在这样的定点药店买慢性病药品,比在医院方便多了。”11月15日,在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吉第一药房购药的昌吉市民刘红梅说。从出示医生处方,到缴费结算取药,刘红梅前后花了不到十分钟。而之前她在医院买药时,需要排队挂号、结算、取药,往往花费很长时间。

  近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启动零售药店供应慢性病药品试点工作,参保患者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慢性病用药处方后,可到全州9家慢性病定点药店购买门诊慢性病药品,并可通过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办理医保结算。此次试点共确定9家慢性病试点药店,其中昌吉市3家,其他县(市)各1家。  

  “我们对药店整体进行了改造,增加了慢性病服务专区和休息区,还专门培训了店员,在患者等候时间里,店员指导患者用药。同时,新增了常用的慢性病药品,均按自治区官网价销售。”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管部经理徐志敏说。  

  据悉,自今年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组织人员前往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实地考察,经充分调研论证,结合该州实际,在全州各县(市)推行零售药店供应慢性病药品试点工作,与2家药企和9家慢性病试点药店签订了《昌吉州慢性病定点药店服务协议》,开通运行医保结算系统和试点慢性病定点药店系统,同时积极与州卫健委和各定点医院就处方外配工作进行对接,将慢性病患者一次购药剂量由一个月(30天)增加到两个月(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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