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专利制度旨在保护创新,但制药商往往用它来保护老产品的市场地位。
据11月2日彭博新闻刊文报道,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创新法规研究所所长罗宾·费尔德曼(Robin Feldman)的调查研究显示,至少有74%的新专利与已经上市的药品有关。在其所研究的2005-2015年期间,有3年这一比例达到80%。
费尔德曼及其共同作者康妮·王(Connie Wang)回顾了药品制造商在这十年中为延长药物保护的所有情况。例如,它们被允许通过为药品寻找新的适应症、改变给药途径或开发新的生产工艺获得额外的专利保护时间。
他们的报告题为“使你的药品价格常青”(May Your Drug Price Be Ever Green)。报告发现,很多实现“常青”是通过寻求额外的专利保护时间,这种做法很普遍,并导致药价上涨。这项研究明确表明,令人窒息的竞争并不局限于少数企业,相反,这是制药业特有的普遍问题。
畅销药品的制造商在专利申请中更为活跃。在销售额排名前100位药品中,几乎80%的药品专利保护至少有一次延长,一半以上专利延长超过一次。
世界上最畅销药品——类风湿性关节炎治疗药Humira(Adalimumab Solution for Injection,阿达木单抗注射液/修美乐)受到100多项专利保护,使竞争对手难以进入市场。虽然去年该产品主要专利已经到期,但是制造商艾伯维近年已取得了新的专利。日前,这家制药商把Humira的2021年销售预期提高到210亿美元,比之前预测增加近30亿美元。
许多公司在专利保护方面变得更积极。根据费尔德曼的调查,2005年有37种药品获得3项或更多新的专利;到2015年,这个数字已经上升到了76种。
调查报告的数据表明,目前的状况确确实实损害了创新,阻碍仿制药的推出,剥夺了公众获得治疗的机会。作者提出了一个有意义的问题——制药公司将时间和精力放在延长老产品的寿命,而非开发新药为社会作出贡献。从制药商的角度,这无可厚非,但这绝对不是人们所希望的创新。这种局面并非美国独有,必须作出改变,而实际上政策取向可以弥补这种状态。
笔者认为,随着我国药物创新步伐的加快,对此现象也应该给予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