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药研会〔2020〕2号
各单位会员、会员:
根据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兼第一次会长扩大会议精神,本着“服务监管、服务发展、服务公众、服务会员”的办会宗旨,结合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和我省“药械化”产业发展的需要,立足本会的实际,制定本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代章)
2020年3月11日
(联系人:李贤敏;联系电话:0571-86758325)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一、坚持正确办会方向,完善工作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高工作的政治站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工作联系网络,做好换届后各类变更报备和审计工作,推进工作健康有序、依法依规开展。
二、开展学术交流,促进资源共享
举办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与技术创新发展论坛,支持浙江药品MAH转化平台举办2020年度MAH转化服务大会,搭建企业与政策、技术、成果“三对接”平台,打通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
三、开展法规贯宣,助推普法教育走向基层
面向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贯宣活动,进行新政新规的解读和培训,为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新信息、启发新思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加强与会员单位及公众的沟通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工作。
四、开展年度课题研究,凝练培育大项目
围绕我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数字药监、监管科学、医药产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开展学术研究,发布年度课题,做好结题验收;凝练2-3个主题,进行重点课题的委托研究,通过持续研究,培育大项目,努力为企业解决难题,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组建新一届专家团队,健全研究机构管理
逐步建立“药械化”各个领域的专家队伍,助力研究会发展。加强对已有研究院和各研究中心的引导、考核和调整;依托副会长单位,新建1-2个研究中心。进一步完善研究机构管理、课题管理、经费管理等科研管理相关制度,更好地发挥好各中心科技创新和服务作用。
六、编制“药械化”领域年度行业发展报告
发挥各副会长单位在“药械化”相应领域中的引领作用,集聚会员等各方面力量,分别编制“药械化”领域年度行业发展报告。
七、启动本会五年工作目标的制订
结合我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制订本会今后五年可持续的工作目标链。
报送: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抄送:省局人事处、省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