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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谈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需建立良好舆论环境
时间:2014/06/10 来源:中国网

      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第六届食品安全论坛今日在京举行,本此宣传周联合主办的部委增至17个。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在今日下午召开的第六届食品安全论坛上发言时表示,建立食品安全良好舆论环境,实现社会共治。

  宗庆后在会上表示,汪洋副总理指出,要多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播技术手段,畅通公众投诉渠道,加大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力度,搭建社会共治的平台和桥梁。对此我们非常赞成,这将有利于发动广大消费者来监督产品质量。我们建议由食品监管部门设立接收食品安全信息的平台,让消费者通过该平台可及时举报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经过相关监管部门审查核实后发布,并追究相关生产企业的责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依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以免别有用心的人发布虚假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不仅给企业带来损失,同时引起社会恐慌,破坏政府社会公信力,影响国家形象。

  宗庆后表示,娃哈哈作为全国比较知名的民营企业之一,这些年来亦屡受负面虚假信息的影响。最为典型的就是2011年在网络上大肆炒作的“营养快线凝胶事件”,把正常的蛋白质凝结现象歪曲成凝胶,并用“能当避孕套”这种恶意抹黑的煽动性语言,污蔑我们产品的声誉。虽经我司通过正面回应澄清了事实,但还是使我司遭受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事实上,我们产品的营养保障和食品安全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我们注意到最近福建蒲田警方公布,一个5岁的孩子被囚禁1年,仅靠营养快线度日,被警方解救后发现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说明营养快线不仅是安全的,而且还是有营养的。

  宗庆后进一步表示,再比如,近期又有部分网站、微信出现了说娃哈哈富氧水产品忽悠消费者的负面报道。实际上国家卫生部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卫生部关于同意加氧饮用水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169)的管理规定,批准加氧饮用水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并要求“所使用的氧气应符合医用氧要求,氧气纯度不低于99%,制成的饮用水中含氧量不应超过150mg/L。”娃哈哈富氧水正是严格按照卫生部这一规定生产的,并经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了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质量和安全性都是有保障的。经CNAS认可的实验室检测,娃哈哈富氧水产品下线时其溶解氧含量可稳定的控制在100mmg/L左右;在货架期3个月后的溶解氧仍可保持在80mg/L左右;产品开盖后在室温条件下放置1小时后,其溶解氧含量为70mg/L左右,放置2小时后,其溶解氧含量为60mgL左右。因此,娃哈哈富氧水中的氧可以在货架期内长期存在,而且开盖后在一段时间内仍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富氧水和口服氧气疗法最早由德国知名专家帕克德曼博士提出,其研究成果显示,富氧水(溶解氧含量45mg/L)可通过消化系统,特别是口腔和胃肠道吸收。实验证明在饮用富氧水大约5分钟后,在静脉血液中即可观察到了氧分压值的升高,并且与通过面罩供氧相比,其供氧效果更好。国内第四军医大学有关高氧液的研究成果《特殊环境缺氧防治新技术及应用》表明,高氧液(含氧浓度60mg/L),经静脉和口服对高原缺氧均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且口服比静脉输注维持时间更长。此外,口服高氧液还具有显著的抗疲劳、加速体内自由基清除、对肺损伤有保护作用等。此成果2008年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娃哈哈“富氧水”的含氧浓度完全达到甚至超过了这些研究成果中的含氧量指标,说明氧是可以喝的,富氧水是有益健康的。

  宗庆后认为,诸如此类的虚假信息不仅给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同时亦给不懂得食品安全知识、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带来不必要的恐慌,被别有用心者利用进行不正当竞争。为此,我们呼吁要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发布的管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对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环境。

  宗庆后强调,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尚德守法”,我想这即是对我们这些食品从业者良心和社会责任的殷切期盼和要求。让我们一起继续努力,严格自律,生产让消费者放心、满意的产品,为共同创建食品行业的美好明天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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