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建平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摘要:药品说明书“说而不明”是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因素。判断药品的警示缺陷,应考查风险的可预见性,评价警示的充分性、显著性与持续性。中药注射剂说明书中的警示缺陷大多表现为无效警示、不足警示、不当警示及过时警示。药品生产企业应该对警示对象负责,说明书经过核准并不能排除警示缺陷的存在。药品警示并不能替代一个更为安全的产品设计。
关键词:警示缺陷;药品说明书;中药注射剂;产品责任;药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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