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制订)
为保证研究会收文处理及时、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文处理工作由信息档案部统一负责。其他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将收到的涉及研究会的相关文件及时提交信息档案部作收文处理。
二、收文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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