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研究会发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并提高发文处理工作的效率、保证发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会发文工作由综合服务部统一负责。
二、发文处理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行文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并注重效用。
三、研究会常用发文种类
六、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单位名称和印制时间等部分组成。
七、公文用纸一般为A4纸,左侧装订。
八、发文办理程序:
1. 公文承办人拟稿;
2. 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
3. 秘书处负责人审核;
4. 研究会领导签发;
5. 拟稿处核对,信息档案部印刷、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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