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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 秘书处工作职责(试行)
时间:2014/08/13 来源:浙江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

20146月制订)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章程》第二十六条,秘书处是研究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会长领导下组织开展研究会综合协调、制度修订、课题管理、会员服务、财务管理、学习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

      秘书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完成会长和理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负责研究会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三、负责研究会各类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研究会各种学术活动的开展,进行评优推优工作。与研究机构及研究人员进行联系协作。

      五、负责研究会的会员服务及内外协调工作。

      六、负责研究会会员吸收、登记、联络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具体准备和组织工作。

      八、负责研究会会费收缴及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会的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等各种文字综合与处理。

      十、负责研究会网站管理及来文来电、各种资料归档、印鉴管理及年检工作等。

      十一、根据研究会的工作需要,秘书处设综合服务、课题管理、信息档案、会员服务、财务管理等部(岗)。  

      十二、负责研究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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