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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政策宣贯会暨药品学术报告会召开
时间:2023/08/14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 :  

8月1日下午,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共同主办的药品监管政策宣贯会暨药品学术报告会举行,会议在杭州设主会场,11个市设网上分会场,线上线下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从事药品注册、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相关业务人员约800余人参会。会议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会长陈智慧主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张海军处长、药品注册与监测评估处王卫东处长等药品业务处室领导参加会议,陈魁副局长在大会上致辞。

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出台的《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浙江省局药品注册与监测评估处副处长王苏标、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调研员吴悦作了专题政策解读。“优化药品上市后监管35条措施”是研究会组织相关企业讨论并专题撰写调研报告,向省局集中反映药品生产企业的困难和建议,省局相关处室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并经局党组认真研究后出台的惠及所有药品生产企业,涉及审评审批、日常监管等方方面面,应企业所盼、解企业之难的具体监管举措,具有很强针对性、实用性,受到了药品生产企业的普遍肯定。

会议还邀请了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副主任中药师马临科对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药品标准是衡量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标尺。该办法的正式发布对于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药品监管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也有助于规范药品标准管理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陈魁副局长在致辞中对出台“优化药品上市后监管35条措施”和组织这次政策宣贯解读的目的意义进行了全面阐述,并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意义;二是要落实风险隐患治理举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三是要统筹安全与发展,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服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按惯例举行了学术报告会,浙江大学药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胡富强教授作了题为《创新制剂的发展与挑战》学会专家报告,深受与会者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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