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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监局出台2021年能力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5/15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为切实提升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履职能力,扎实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印发《2021年能力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一年的教育培训和实践,省局机关各处室、监管分局、直属各单位部分同志脱颖而出,取得省级检查员证书,切实提升省局监管队伍的业务指导、专业监管、服务发展能力,持续推动能力提升行动走深走实,示范带动市县广泛参与,整体提升全省药品监管队伍的能力水平。

  《方案》对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方案》提出,按照药品GCP检查员、药品GMP检查员、药品GSP检查员、医疗器械检查员、化妆品检查员5个类别,分别建立学员和学习档案;准备教材和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学院、“河南药监教育”微信公众号、省局内网等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网络培训;印发实施省级检查员培训计划,精心设置培训课程,科学安排培训内容,选好师资,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集中学习,督促个人自学。

  在组织实训方面,《方案》强调,要严格按照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开展“两品一械”现场教学基地、实训基地遴选工作,建立一批检查员实训基地,突出检查工作模拟实操训练。发挥国家级检查员的“传帮带”作用,由国家级检查员担任组长,带领本分局人员到指定实训企业进行模拟检查。积极参与省局各类检查活动,在监管实践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在加强培训考核方面,《方案》指出,根据各类检查员培训课程,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组织闭卷考试或网上考试,并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根据每季度考试成绩,将每专业成绩前3名人员树立为学习标兵并进行表彰。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监管分局人员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等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经省局组织考试合格,达到规定标准后,认定聘任省级检查员。

  此外,《方案》要求,省局机关各处室、监管分局、直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强化督促检查,共同推动“能力提升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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