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云南讯 (记者李江映) 自12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生产马来酸氯苯那敏的通告》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于19日发出通知,迅速安排部署全省化学原料药监管工作。
云南省局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总局要求,通知辖区内所有经营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标示为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生产的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积极配合做好召回工作。已经用于制剂生产的,督促制剂企业开展相关产品的质量评估,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以继续销售使用。
云南省局强调,要加强对本省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艺生产,确保全过程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工艺、违反批准的工艺、不履行供应商审计和批准责任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