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管重点,深化治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食品药品抽检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0%,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可控、趋好,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出台《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强化稽查办案督查考评,推动建立西部五省区稽查打假协作机制,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和行刑衔接,保持了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截至10月底,全省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各类违法案件532起,涉案金额2267万元,捣毁和查处制假售假窝点(团伙)47个。向公安机关通报各类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23条;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通力协作,查处了“6·01”销售“军药准字”假药案、“6·04”非法经营药品案、“7·22”贺某等销售使用假人血白蛋白案等5起重大案件,涉案金额1857万余元;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涉及食品药品的刑事案件47件;核查回复省际协查案件89件,督办各地案件57件。
针对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青海省各级监管部门综合运用行政许可、抽检监测、信息化监管等方式,推动事后查处向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转变,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建立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等九大类易出问题食品清单,发布重点抽检企业名单,认真组织实施抽检监测计划,积极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深入实施药品电子监管,药品电子监管覆盖率达85%;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远程非现场监管,与移动公司等联手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非现场电子监管,推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加强“三基”建设为抓手,着力补齐基层基础工作问题突出的“短板”,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共投入2.4亿元,实施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抽检监测、宣传培训、设备装备等一批项目建设,为提升监管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省级食品医疗器械综合检验检测楼和西宁、海东、海西等6个地区的食品检验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快推进;新增90个食品104个参数的检验资质;将政府购买食药安全协管岗位试点范围扩大到西宁、海东和德令哈、格尔木和门源等地区的全部乡镇、社区,共购买协管员岗位1127名;先后举办了执法监督、稽查办案等各类监管人员培训29期,培训2300余人(次);相继制定出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各业态餐饮服务单位标准》、《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清理规范性文件1千余份,整理汇编规范性文件和制度16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