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渐入佳境,实现了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和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截至9月底,全省投保单位共有5038家,其中食品生产单位222家,流通单位364家,餐饮单位3435家(含食堂2177家),其他主体1017家;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493.47万元,保单金额约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倍多。全省累计理赔9起,理赔金额5.27万元。
今年年初,浙江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省保监局联合出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并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的“六个一”措施(建立一支队伍、提交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一个数据库、第一时间参与应急救助、简化一套理赔程序、设立一个公益资金项目)。与此同时,成立了省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教育等相关部门纳入其中,定期分析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和指导。浙江省政府把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作为对各级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内容,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将予以扣分。
各地因地制宜,在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集中配送企业等单位开展先行试点。金华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率先在火腿行业等领域实现保险全覆盖。仙居县秉持“保险产品创新,服务治理创效”理念,探索“统保联治、政企同推”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新条款,实现参保主体多元化、责任范畴扩展化、合同期限合理化、理赔服务最优化。临海市各镇(街道)设立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项基金,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除了将辖区行政村(社区)集体聚餐、学校食堂纳入保险对象外,还将学校大宗食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5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经营户、小作坊、食杂店等单位纳入保险对象,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的“团体式投保”。金华市参保的企业中40%以上为生产企业。
为营造浓厚的保险试点工作氛围,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试点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省食安办组成6个检查组对各地试点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及时督促落后地区加快速度,规范推进。各地结合实际,在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模式上大胆创新,涌现出一批好经验,如台州市创新实施以市场运作为主体、政府公益购买为辅助的“政企同推”投保模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出资300万元向保险公司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用于全区农村集体聚餐、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风险以及输入性、区域性的群体食品中毒事件中,在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责任主体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时赔偿责任保障的“区域统保”模式。
为弥补保险机构在配套服务上的不足,浙江省食安办鼓励保险机构与风险管理机构合作,为参保对象提供风险体检、风险培训、法律援助等点单式服务,并定期向政府提交阶段性风险管理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仙居县等地引入第三方风险管理机制,对100余家小餐饮单位进行风险评估,现场消除隐患21个。联合保险机构设立“二金、三库”,即食安风险管理基金、协同共管专项资金,参保单位数据库、督导员信息库、专家智囊库,多方位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