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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总局发布《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时间:2014/09/09  来源:中国医药报: :  

      为加强药品委托生产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4 10 1 日起实施。《规定》包括正文和 3 个附件。以审批、监管的工作流程为主线,明确了委托方和受托方及其双方所在地省(区、市)局各方的职责、审批监管工作程序与要求,使药品委托生产审批和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定》适用于境内药品 生产企业间的委托生产,是药品生产全过程的委托;不适用于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和药品包装等部分工序的委托加工。(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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