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包装是在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为保护化妆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而采用的容器及材料;化妆品初级包装是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及材料。
塑料是目前广泛使用的化妆品包装材料。化妆品与塑料长时间接触可能导致塑料内的单体、助剂、易挥发物、有害物质等迁移到化妆品中,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化妆品中的某些成分可能与塑料发生化学反应,导致塑料包装的性能变差,使化妆品的稳定性和品质下降。因此,使用塑料制品作为化妆品包装材料时需要注意其安全性。
塑料包装安全标准待明确
对于化妆品包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出了一些要求。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安全,不得与化妆品发生化学反应以及迁移或释放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妆品卫生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材料应清洁和无毒;《QB/T 1685-2006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规定,化妆品包装材料应当安全,不得对人体造成伤害。
我国对化妆品安全性及检验检测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可以依照其对化妆品原料和终产品开展安全性检验检测。然而,对于化妆品包装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目前尚无及时有效的检验检测方法,只有当产品生产出来后才能够进行检验检测,无法实时反馈结果。
目前,我国对化妆品包装的检验检测主要针对外观和物理性能(如力学性能、抗跌落能力、密封性、气体阻隔性等),缺少针对化学安全性的检验检测标准;我国现行相关标准、规章中没有针对化妆品包装材料安全性的统一评价指标或检验检测标准,导致化妆品企业大多不开展化妆品用塑料包装安全性检验检测,或者参照食品用塑料包装标准进行检验检测。
塑料包装安全标准缺失为全球共性问题
化妆品安全性是世界范围内广受关注的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法律法规以保障化妆品及其包装安全。
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规定,如果化妆品容器中含有部分或全部任何有毒或有害物质,且该有毒或有害物质可能对容器内的化妆品造成污染,则该化妆品为掺假化妆品;如果化妆品容器的制造、成型或填充方式有误导性,则该化妆品为假冒化妆品。同时,该法规要求,化妆品上市前,要充分证明成品和其中每种成分的安全性,如果未充分证实安全性,则需要标明产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美国化妆品成分审查小组会审查化妆品成分安全性,FDA参照其结果对化妆品成分进行规定和限制。此外,在美国,具有美容作用的液体口腔卫生产品或个人护理产品必须使用防篡改包装。
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规定,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化妆品应当对人体健康安全,并公布了禁限用物质和允许使用的着色剂、防腐剂和防晒剂名单。该法规指出,如果化妆品中因为天然或合成原料杂质、制造过程、储存以及包装迁移而产生了少量禁用物质,且这些物质在GMP技术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则该化妆品在满足人体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销售。此外,欧盟还要求化妆品在投入市场前完成安全评估报告。欧盟对化妆品安全性有较多考虑,但没有规定包装材料的测试方法和相关限值,对化妆品包装安全性评价没有明确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 22715-2006《化妆品-包装和标签》指出,化妆品包装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能毁坏、变差以及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ISO 22716:2007《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包装材料应该进行评估检验,确保符合质量要求,并且针对包装材料采购、检验、储存、发放和使用过程建立相应管理标准,保证可追溯,对储存时间较长的材料还要进行再次评估。
国际上对化妆品包装安全性有一定考量,但没有明确提出如何评价化妆品包装安全性。由此可见,化妆品包装安全性标准缺失是全球共性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解决。
期待各方参与建立塑料包装安全标准
目前,我国有较全面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药品接触塑料材料的安全性标准,且各有侧重。对于化妆品塑料包装标准而言,直接套用食品和药品包装材料标准并不合适,需要单独建立。
化妆品塑料包装安全性评价标准应以实用性为首要原则,评价指标和限度不仅要满足当前行业发展需求,还要具有超前意识,留出进步空间。具体来说,需要完善化妆品包装常用塑料种类及禁限用物质名单,加强原料管理;通过塑料材料稳定性和相容性测试,选择合适的塑料种类,在满足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塑料和助剂使用,从而降低安全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形成统一、完整的化妆品塑料包装安全性评价标准;构建监管机制和评价体系,切实保障化妆品塑料包装安全性。此外,还应与时俱进,采用新方法、新技术,形成长效评价体系,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应根据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公告及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动态调整。
希望在国家有关部门、化妆品生产者等各相关方的共同努力,完善监管机制和规章标准,形成化妆品塑料包装安全性评价标准,加深全社会对化妆品塑料包装材料的安全风险认知,更好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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