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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公布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4/04/23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供销社、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中药产业是我省具有良好基础和发展前景的历史经典产业、惠民富民产业。为贯彻落实《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要求,依据省经信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3246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审核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开展广泛宣传,积极研究支持“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做大做强的政策举措。希望有关企业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大创新投入,强化全流程质量管理,推动中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扩大品牌影响力,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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