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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清理整治保健食品行业乱象
时间:2020/12/10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2020年7月起至2021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坚决清理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乱象。

  为确保取得成效,《实施方案》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在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保健食品生产者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自查,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

  在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方面,加强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完善保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落实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标签标注行为;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开展保健食品原辅料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保持再核查;稳步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完善保健食品产品抽检监测制度,加大对非法添加物、功效成分等指标的抽检监测力度。

  在强化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监管方面,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市、大型超市、专卖店、母婴店、药店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禁止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保健食品;积极探索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入推进保健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活动。

  另外,《实施方案》还针对强化保健食品价格行为管理、严厉整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和营造保健食品整治社会共治氛围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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