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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局对本市销售的部分定量包装保健品开展净含量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2020/12/10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对本市销售的部分定量包装保健品开展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

      为加强对定量包装保健品的计量监督,进一步规范市场,督促本市相关销售企业和生产企业加强计量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于春节前对本市销售的部分定量包装保健品开展了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的对象及内容

1.本次抽查的对象是本市的各大卖场,大型超市和各大药房。

2.本次抽查的内容为流通领域销售的定量包装保健品的净含量及净含量标注。

二、抽样情况

共计抽查了36家企业,41个批次的定量包装保健品,其中包括17家大型超市和卖场和19家大药房(包括4家生产企业的专卖店)。

抽查的样品均按照GB10111-88《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随机抽取。

三、检验项目、检验依据

本次检验的项目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检查及商品净含量的检验。

检验的依据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四、检验结果的判定原则

  1.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的规定。
  2.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结果判定依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第6项“净含量评定准则”。

五、检验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查检验了36家企业,41个批次的商品,判定净含量合格的为35个批次,判定不合格的为6个批次。其中超市卖场不合格1个批次,药店不合格5个批次,总合格85.4%。

六、结果分析

  1. 本次总合格率为85.4%,与去年上半年市抽合格率相比高出5个百分点。与近几年的国家专项监督抽查和市专项监督抽查的合格率相比,比国家专项监督抽查合格率低,与市专项监督抽查的合格率基本持平。
  2.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检验的内容为在流通领域内销售的以块状、粉状、片状、液体形态包装的保健品净含量。抽查对象是为市民供应的主渠道各大型超市、卖场和大药房。经济类型主要有三资、股份和国有3种类型。本次抽查检验的结果比较客观地体现了目前本市市场上保健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现状。
  3. 本次共抽查了41个批次的保健品,经检验有6家企业的商品净含量不合格,9家企业的商品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其中净含量不合格4个批次为外省市生产企业,2个批次为本市生产企业生产。外省市生产的产品净含量不合格的现象相对比本市要突出。
  4. 在本次抽查工作中,我们同时检查了净含量的标注,发现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有9个批次,有的净含量字体偏小,有的用“规格”来代替“净含量”三字,有的商品净含量没有标出计量单位等。同样,外省市生产的产品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现象比较突出。

七、处理情况

1.在本次监督抽查中,对部分超市、药房有关保健品净含量检验制度和保证措施进行了相关询问和调查。并帮助监督抽查中净含量不合格和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超市、药房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净含量标注不合格整改要求等,敦促其认真改正。同时,对部分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其保健品计量包装情况。

2. 召开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整改会议。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销售企业的处理,已委托销售企业所在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对外省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我局已转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后处理。本市各相关区、县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须督促销售企业严格执行定量包装商品验货制度和对生产企业的确认制度,特别要加强对不合格企业整改工作的监督和跟踪检查。

3. 本次抽查检验的结果表明,本市市售保健品净含量不合格和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而且这一个行业的计量意识比较淡薄,对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经统计,上海目前有4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生产保健品265个品种,各区、县局须加强对这些单位的培训,宣贯新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加强计量管理,确保定量包装保健品净含量的准确可靠。

4.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保健养身的意识逐渐增强,各种天然滋补品极为热销。通过本次监督抽查,反映出冬季进补高级滋补(品)药材,短斤缺量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对高级滋补(品)药材进行一次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查,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附件:1.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市专项监督抽查统计表

         2.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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