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课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研[2016]5号)已经下发,现就该通知的相关内容做以下补充:
一、验收材料需包括的内容:
1、课题申报书
2、项目验收申请书;
3、项目研究报告以及与项目成果相关的佐证材料,如专利、论文等;
4、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决算书;
5、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文件
6、专家验收意见表
前5项内容在原来的通知里已列出,第6项内容为本通知补充内容。详见附件。
二、装订成册的验收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行政楼525。邮编315100
联系人:秘书处周静
电话:0574-88314951/17857073347
附件:专家验收意见表.docx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
秘书处
2016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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